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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旅游提示

日期:2009-05-11 23:00:48 作者:港澳旅游 出处:港澳旅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1.一般旅游人士进出澳门无需办理报关手续,但要经过一次例行检查。旅游人士携带古董文玩、珠宝、黄金、收音机及照相机等物,均可自由进出,不用报税。 2.旅游人士从澳门往香港时,可免税携带一公升葡萄酒或烈酒、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丝。香港居民从澳门返港时只可携带一公升葡萄酒、100支香烟或25支雪茄或125克烟丝。

3.澳门的官方货币单位是澳门币(PATACA)。纸币面额计有10元、20元、50元、100元、500元及1000元六种;硬币有1毫、2毫、5毫、1元、2元、5元和10元七种。在澳门售卖的货品和所提供的服务收费一律以澳门币计算,但也可使用港币或其他流通货币。兑换率按市场浮动汇率定。1美元约兑换澳门币8元。港币100元约兑换澳门币103元。

4.无论在各大酒店或公用电话亭,都可使用直拨 国际 电话服务,与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联系;也可使用电话卡。其他通讯如图文传真、电报和电讯等也甚为普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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